漢語當中,是有固定的句式可以產生歧義句的。例如: VP NP 的 NP(拜訪學校的老師),就可以分析成:
[VP [NP 的 NP]] ([拜訪 [學校 的 老師]]) 或是
[[VP NP 的] NP] ([[拜訪 學校 的] 老師])
不過這樣的句式並不多,只能算是個特例。
前兩天有個學妹Gahee來找我聊天,主要是想要測試「給」這個詞在句子中是否能夠同時擁有三種不同的歧義。她測試的句子是「媽媽,你到底給不給我穿衣服嘛?」
我認為在這個句子裡無法同時呈現三種不同的歧義,但我隨口說道:「如果語境越明顯,則歧義的可能越小。所以如果要造成歧義,應該讓句子縮短些。」我心裡想的是,如果提供的線索越多,則越不可能造成歧義。因此為了「製造」歧義的句子,應該減少線索,提供模糊的可能。
Gahee隔了一些時候來找我,說是她找到了這樣的句子,並且感謝我提供的思路。她的句子是:「你到底給不給我穿衣服?」這裡的「給」可以有給予、讓、幫忙三種語義。
我心裡有點訝異,其實我沒想到我講的話居然可以解決她的問題。再說,我是搞語音的,也沒想過居然可以幫忙別人解決語法的問題。這........完全是一場意外....... :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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